企業責任 About us

內部稽核之組織與成員

        為落實內部稽核功能之發揮,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遵循,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設置係直接隸屬於董事會指揮,並編制有一名專任之稽核人員及一名內部稽核代理人,其適任條件符合均「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8 年 12 月 29 日金管證審字第0980070632號函之規定,且稽核人員亦依前開函令之規定,參加主管機關指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持續進修,以提昇稽核品質及能力。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人員編制如下:

 

職稱

姓名

學歷

主要經歷

稽核主管

陳恭正

中國海專電子通訊科

本公司品質管理課長兼ISO系統維護及稽核組長

本公司股務資深管理師

稽核代理人

何介雄

明新工專電子工程科

藍天電腦品管部經理

本公司製造處兼管理部經理

 


內部稽核之運作

       內部稽核單位均於年底前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次一年度之稽核計畫,包括每月應稽核之項目,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依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訂定之稽核程序與稽核重點,實地抽核樣本進行檢查、核對、勾稽、評估,據以檢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遵循情形是否落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相關之稽核報告、工作底稿及資料並至少保存五年。

       內部稽核人員對於檢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均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於該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定期作成追蹤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且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審計委員會(獨立董事)查閱;此外,稽核主管除列席董事會報告外,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內部稽核之獨立性及任免、考評、薪資報酬

本公司為強化內部稽核之獨立性,均確實依照「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其設置除直接隸屬於董事會外,且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均需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審核通過,再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其任免案方始生效定案;另,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考評及薪資報酬,均定期於每年年初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執行評估,檢討其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內容及數額之建議方案,亦再提報至董事會討論核定後方屬生效適用。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