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責任 About us

企業誠信經營推動執行情形

1.本公司訂定有「誠信經營守則」作為行為指南,及如違反規定之懲戒與申訴制度等,藉以建立防範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並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其內涵於檢討修正防範不誠信行為之方案時,則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持續定期檢討修正,以逐步健全充實方案之規範內容,且相關規範內容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同時透過訂定內部相關作業程序、行為指南(如員工手冊、工作規則),或藉由勞資協調會議及新進員工教育訓練等與員工雙向溝通的場合,宣導防範不誠信行為之具體規範。

2.本公司除宣導所有人員行為必須遵守「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外,對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於「工作規則」、「員工手冊」及「員工獎懲辦法」等人事規章中明訂,如有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或收受賄賂、佣金等不誠信行為者,一律予以免職之懲處等措施,以嚴禁任何行賄及收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之情形。

3.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並於「工作規則」、「員工手冊」及「員工獎懲辦法」等人事規章中均有相關之規定,另於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中亦明訂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本公司為貫徹董事之利益迴避制度,故於每一次董事會通知時,均於董事會會議回條中以明顯文字標示提醒。

4.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實踐,已就具高度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人員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

5.本公司由總經理室定期於每年度結束前,向董事會報告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執行情形。最近年度誠信經營執行情形之報告董事會係於112年12月22日之第十一屆第十一次董事會,由總經理室就112年度所從事之營業活動完成監督執行,確認相關經營政策之制定及商業活動之進行均依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之規定辦理,尚無任何違反誠信經營之情事。

本公司為落實誠信經營之政策,112年度之重要運作執行情形如下:

 

(1)政策宣導

本公司為確保誠信經營之政策得以落實,每年至少一次對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之董事及經理人則於到任後1個月內安排教育宣導,對新任之受僱人則由人事單位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本年度已於112年3月3日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進行相關教育宣導,內容包括內部重大資訊涵蓋範圍、保密作業、保密作業之運作及違規處理,另於112年5月5日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進行本公司訂定之「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之教育宣導,內容包括內線交易規範對象應絕對禁止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包含於獲悉本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並將宣導檔案寄送給所有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參考。

(2)稽核控管

本公司已就具高度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人員定期查核其遵循情形,以落實誠信經營之實踐。

(3)鼓勵檢舉不法

本公司訂有「違反道德行為及誠信經營之檢舉辦法」及「員工申訴管理辦法」,並設有員工意見箱,鼓勵員工及內、外部人員利用員工意見箱及「違反道德行為及誠信經營之檢舉辦法」所列之電子信箱檢舉任何不法之情事,並載明受理單位與處理程序,明訂檢舉人須提供足夠資訊以利查證,受理檢舉之單位人員無正當理由而未處理,或被檢舉人之主管於被檢舉前已知悉有非法或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之情事而未處理者,依公司相關懲戒規定辦理,同時對於檢舉人或參與調查之人員,公司將予以保密及保護,使其免於遭受不公平對待或報復,此外並規定受理檢舉、調查過程及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或電子檔,並善盡保管責任,檢舉事件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本公司內部相關懲戒規定辦理,惟於做出懲處決定前,公司應提供被檢舉人陳述意見或申訴之機會,如查有實證將予以嚴厲懲戒。本公司112年度並未有任何涉及不誠信行為之檢舉情事。

(4)教育訓練

本公司透過勞資協調會議及新進員工教育訓練雙向溝通的場合,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部教育訓練,宣導防範不誠信行為之具體規範,包括誠信經營法規遵循及內部控制等相關課程,112年度計達37人次,合計52人時,務使員工均能體認誠信經營為董事會與管理階層承諾積極落實之使命及目標,以期落實誠信經營。

 

違反道德行為及誠信經營之檢舉辦法 

登入